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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正被包围的猎物,周鸩突然有一种仰天狂笑的冲动。“太有意思了!”从此刻开始,他才感觉到,自己真正活过来了。作者有话要说:☆、衈龙珑白和稚堇坐在椅子上,被捆了个严严实实。周鸩坐在两人对面,两手空空。稚堇一发现自己被周鸩的人包围,逃跑也没戏,马上就着地上的煤油和余火把图纸点着了,被逮住时还有些边边角角没烧完,她塞进嘴里硬是咽了下去,嘴唇都被烫出好几个泡。这份狠劲,把周鸩看得又是哭笑不得又是佩服。现在,除了困在地宫里的廖蓝,这张图纸画了什么只有她知道了。落水加上山火,珑白和稚堇都脏得像煤矿里的童工,只露出两对清亮的眼珠子,闷声不响地瞪着周鸩。周鸩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如果不是脸上隐约浮现的蚯蚓一般的旧伤疤,他也算是个美男子。“你们俩之前不是挺横的嘛,怎么,都焉了?廖大少爷的癖好真奇怪,专搞小孩子。”珑白和稚堇仍是一声不吭,周鸩上下打量了他们一下,不满地“啧”了一声。“我呢,从小就喜欢捉弄廖大少爷。”两个煤矿童工的脸马上绷了一绷,周鸩笑得更欢了,“廖大少爷生气了,着急了,骂人了,哭鼻子了,我就开心了。不过呢,我喜欢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廖大少爷做这些表情,你们现在乞丐似的样子,会让我对廖大少爷的形象有不好的联想,影响我心情。”周鸩招手让随从过来,“领他们去洗干净,换身衣服,再带过来说话。”珑白和稚堇迅速交换了一个眼神,摆出耍赖的姿态:“我们肚子饿,吃饱了才有力气和你说话。”“行。”周鸩的笑意更浓了,“你俩就是要吃龙rou,我也给端上来。”半个时辰后,珑白和稚堇已经洗白白坐在桌子前,对着满满一桌饭菜狼吞虎咽。周鸩也坐在桌旁,托着腮,饶有兴味地欣赏着他们的吃相。珑白和稚堇吃到再也吃不下了,抱着肚子瘫在椅子上直喘气。周鸩贴心地让人上了三盅茶,摆开了长聊的架势。“想知道我怎么打算吗?”周鸩先开了口。珑白和稚堇果断点头。果然是小孩子,大人这个时候应该摆摆谱,周鸩心想。“我在想,怎么样才能更好玩。眼下的状况,是你、我、她,都知道另外两人不知道的一点事情,但整个来龙去脉是怎么回事,”他指指地下,“只藏在廖大少爷一个人的脑子里。换句话说,我们都被他玩得团团转,他这会儿埋在土里倒跟没事人似的。”周鸩抿了口茶,珑白和稚堇也不由自主地端起茶猛喝了一口,让周鸩不禁莞尔。“这样吧,我也不想被人说大人欺负小孩,我们来玩个‘把廖蓝挖出来’的游戏。具体怎么玩儿,待会再说,在此之前,我们必须把各自知道的事情全部说出来。公平起见,我会先说。虽然你们知道的事情也不多,但毕竟和廖大少爷生活的时间比我长得多,我有没有说谎,应该也不难判断。怎么样,敢不敢玩?”珑白和稚堇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道:“玩就玩。”以他俩目前的处境,没有别的选择,更何况,他们也太想多知道一些内情。周鸩满意地一笑,慢条斯理地抿着茶,开始说他的故事。周鸩对4岁半前的事情没有记忆。他好像生下来第一次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十来个年纪相仿的孩子和他一起生活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这个房间里,漂浮着许多蓝色的光球。房间门口随时有人把守,饭菜会定时送到房间里。孩子之间可以聊天,但大家都没有记忆,聊也聊不出什么名堂。过了段时间,有几个孩子病了,被移出了房间,再也没回来。剩下的5个孩子,包括周鸩在内,都被冠以周姓,取了名字,带到了周家和廖家所居住的土楼。虽然大人们严厉告诫,不许和廖家的孩子交朋友,但和从小相处的小伙伴相比,周鸩更喜欢廖家那个斯斯文文、跟女孩子一样容易动感情的大少爷。要是和廖大少爷一直玩下去就好了,周鸩曾这样祈愿。可惜,没过几个月,廖家就全体搬走了。而周鸩等5个孩子,也被带到了土楼之外的另一处大院生活。“仆人们都喊我们‘少爷’,每天也都是锦衣玉食,享受得不得了。但就是有一点,不许出门。谁跑出去,折断一根手指。第二次跑出去,折断五根。第三次,打断一只手。”周鸩的口气好像喝茶一样稀松平常,“后来打断手脚对我来说就成了家常便饭,所以我最终练成了断手断脚后身手反而比没断前更灵活的绝技。当然,在大人面前,我还得装得很笨拙,以免他们过于提防我,所以我又多了一门演戏的绝技。双技傍身,真是自己都服了自己。”珑白和稚堇没说话也没笑,听众这么不配合气氛,周鸩遗憾地叹了口气。“其他孩子都劝我,逃什么逃呢,吃得好穿得好,不管是要听戏还是要嫖妓,只要我们吭一声,仆人都会安排他们上门。连一个孩子说要游泳,都把隔壁的房子买下来拆平,生生挖了个水池出来。但是我不行,我想飞出这个鸟笼,每天晚上,我都梦见我在土楼那边的野地里跑,那片野地太大了,好像永远跑不到边,真爽。”周鸩顿了一下。虽然说好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部讲出来,但梦中和谁一起奔跑这种细节,不说也不算违约吧。于是他结束对梦境的描述,继续说了下去。“14岁的时候,血病开始了,仆人中也有发病死掉的。这个时候,就有人通知我们,要出远门了。”“我们被分开关进马车里,跟着周家的大队人马出发了。周家人就是心大,他们大概以为像养公子哥一样地养着我们,就能把每个人都养成没脑子没体力的蠢猪。走了几天,到了江边,准备第二天坐船的时候,我觉得机会来了,乘半夜大家睡着的时候,我轻松地打开了马车的锁,杀了看守我的人。我早就瞄上了一个和我身形差不多的周家人,杀了看守后我马上把他也杀了,换上他的衣服,把他的尸体抛到江里。”“别问我这身本领是怎么练成的,廖大少爷这么个文弱书生都能排出这么大一个阵,我这种天生的野小子更不在话下了。”周鸩面有得色,“然后,周家人翻天覆地地找我,却根本没想到我就混在队伍里。周家人互相之间嘴很严,很少交流,这一点真是帮了我大忙,不然他们早就能发现有人被掉包了。”“我时常想,那个时候,如果我直接逃走,会不会更好?可惜,被人莫名其妙关了那么多年,到底是什么原因,我真的很想知道。所以说,好奇害死人啊。我就躲在队伍里,每天找机会偷听大人们的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