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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高端大气上档次,他们的装备和设备都很简陋。并且,他们的队伍中龙蛇混杂,有退役的雇佣兵,也有一些痞子,纪律也不严。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能够蛊惑他们为我做事,并且以我马首是瞻。军营里的头儿叫“龙”,他手底下的人都叫他大龙,我觉得他那样子配不上咱汉族人的图腾,就喊他阿战狼,他因为绰号是我取的而沾沾自喜。阿战狼是个十分生猛的雇佣兵,他是从叙利亚战场上下来的人,骁勇善战。原本这边的丛林军都是些刺头,但在他面前也都收敛了许多。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酒吧喝酒,仿佛知道我要去似得,还专门叫的是名贵的酒,等着我去买单。我坐过去后,也没跟他废话,直接问他要人。他意味深长地斜睨我一眼,摇摇头,“jon,这次我真的无能为力了,中国警方派了人过来看着,我不能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带人走啊。”“你叫了这么贵的酒,想必也有点儿办法吧?说来听听。”“jon,老a已经老了,你不觉得你应该培养一个新的得力助手吗?”“……唔,他有很老吗?”我故作不懂地问道,阿战狼这家伙习性暴戾,属于有勇无谋之辈,是远远不及老a的城府。再则,我怎么会留这样一个定时炸弹在我身边呢,又不是找死。阿战狼没有听出我语气里的拒绝,笑道,“jon,老a不好救出去的,那边戒备森严,而且来的人是阿飞,你知道他是谁吗?你们中国国安部的人。”“那又如何?不是有你吗?以你的本事还就不出一个囚犯?”我睨了他一眼,笑道。“嘿嘿,能是能,不过有些难度。”阿战狼不好在我面前认怂,所以纠结了一下又道,“jon,如果你能牵制住阿飞,我就能想办法把人救出来。”“多少把握?”“百分之五十。”我犹豫了,要把阿飞绊住可是件不容易的事儿,这家伙是特工,但我一直不知道他是国安部那边派过来的人。如果真是,那这问题严重了,我已经成为了众矢之的。我虽然不怕他们,但也得避着他们,想想往后亡命天涯的日子,那绝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这样一个吹毛求疵的人,如果狼狈到那种程度,也就不要活了。可是,如果不救老a,等于我失去了一只胳膊,虽然这胳膊可能在坏死当中,但也比残了好。我想了想,让阿战狼先回去了,没有跟他说我的打算。我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与其让他帮忙,还不如我自己解决比较好,这家伙是有企图的,他一定不会真心实意去救老a,我不能够冒险。我在酒吧附近的一个客栈住了下来,暂时没有去打草惊蛇,就总是到酒吧晃荡,遇到了聂小菲身边那个小混子。他这两天好像没有消息买卖有点儿捉襟见肘,连客人喝剩下的酒都要藏起来。我看到他这狼狈样,就约他一起喝酒,旁敲侧击地问他能否打听到丛林军那边的消息。他狐疑地睨了我一眼,跟我说那边出大事了,抓了一个很厉害的毒枭,眼下中缅两国正在商讨怎么处理他。我知道他说的是老a,于是又问道,“哟,还有这样的事情?那他们商量出来了吗?”“不晓得,不过中国警方好像准备把人带回去,双方在僵持中。”“噢,呵呵!”我没有再问了,既然阿飞已经准备把人带回去,那么就好办了。我估计他们还是会选择走陆路,这边的地形没有谁比我更熟,我准备去会会他们。果真如那小混子说的一样,没过两天,中国警方来了一辆警车,是箱式的,估计就是要带人走的。我给了小混子一万块美金,让他去侯在那边,看看他们是否会把人带走。这小混子在这一带可能混了很久,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居然拍了两张照片发给我。一张是四个人押着一个脑袋上套了头套的人上车的样子,我从身形看出那并不是老a。第二张图片上是一辆桑塔纳小轿车,里面就三个人,其中一个是阿飞,一个是司机,另外一个看不清楚脸,但那肥硕的脑袋看起来像老a。呵呵,欲盖弥彰!于是我又给了小混子一万美金,跟他说如果帮忙救出桑塔纳车里那个人,再给他十万美金,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小混子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个十分破旧的摩托车来,说载着我去救人。我看着这满是尘灰的破车子婉言谢绝了,直接打电话让阿战狼给我准备了一辆崭新的丛林摩托车。第526章番外.营救2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用在这小混子的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为了帮我救人。可谓使出了浑身解数。我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跟我说这十里八乡的人都喊他“二球”,他就逐渐忘记了自己叫什么。其实每个在战乱地方混迹的人都不是小角色,我一开始很瞧不上二球这样的人。但现在不了。他骑着破摩托车带着我在丛林中一路穿梭,直接到了一座没有名字的小桥边。这桥是木桥,看上面发黑发霉的青苔。估计有不少历史了。二球跟我说,但凡北丛林里出来的人。要去到中国边境就必须经过这里,这里是唯一一条通道。看阿飞他们的路线,走的一定不是正道,这条路是他们的必经之路,我们在这里守株待兔即可。我听罢过后没有动声色,但开始研究二球了。这家伙的形象一直都邋里邋遢的,头发乱糟糟。胡子不知道蓄了多久,形成了个大胡子。他并不算矮,至少是一百七十五公分以上。身板也不单薄。t恤下的身板还有结实的肌rou,所以这家伙应该是个练家子。我一直觉得他就是混迹在这一地带的盲流。能混点儿吃喝就混点儿,有今朝没明朝的人生。但前两天这么一接触,我觉得他的逻辑思维十分慎密,绝不是个普通的小混子。他从始至终没有问我叫什么名字,很有分寸。我在黑三角混迹的时候,绝不会露自己的脸面,所以他暂时还不晓得我是谁,但我依稀觉得,他在我身边是有企图的,并不是钱。我注意观察了一下他的身体特征,全身上下都不露破绽,但他的手背上有一条细长的口子,从虎口一直延伸到无名指的地方,很是显眼,我记住了。但我暂时也管不得那么多了,我们这次共同目的是为了救出老a,至于别的,就以后再说了。他到底是谁,我一定有办法让他露出真面目的。我们在小桥边呆了大约三个小时,我就听到有轿车的声音传来,还有马儿的铃铛声,这是商旅过往的声音。在中缅边境这边,因为道路崎岖,汽车